题目:
Is it foolish to develop or improve products or ideas that already exist?
分析:和10月份题目一样,这次的题目也不难,是传统的挑权题目。一起来看看同意方和反对方的的写作思路吧。
同意方:
It is foolish to develop or improve products or ideas that already exist.
理由:
如果现有的product或者idea足够好,随随便便改进的话,不仅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,最后也只能是劳民伤财;或者即使现有的product或者idea存在问题,但是在不恰当的情况下提出改善也是不明智的。
例子:
我们平时准备那些反例是不是都可以用了呢,尤其是个人事例。个人事例我就不多说了,自己去脑补吧。举个名人的反例吧,如福特。福特在晚年想改进车的外观,以便得到更大收益,但是当时现有的车既便宜又轻便,而福特当时推出的Edsel又贵又不实用,所以只能以失败告终。还有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里的主人公是不是不明智的呢,他的做法不太符合时宜哦。总之,我们之前准备的那些挑权不成功的例子都可以派上用场啦!
反对方:
It is not foolish to develop or improve products or ideas thatalready exist.
理由:
现有的product或者idea 存在错误或者不完善,不能够与时具进,来改善的话不仅能让个人功成名就,而且还能为社会做出贡献。
例子:
这个观点就很好写了呀,我们平时准备的事例都可以写了哦,各个领域的可都有呢。政治领域:甘地,奥巴马,道格拉斯等;科技领域:杰夫贝索斯,马克扎克伯格等;科学领域:Ignaz Semmelweiz,Joseph Lister等;娱乐圈:迈克尔杰克逊,LadyGaga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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